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的红河实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全州有3个自治县、5个民族乡,汉族、哈尼族、彝族等40多个民族在这片热土上守望相助、和谐共居。近年来,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通过“一个加强、四共家园”,着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建设美丽县城——屏边苗族自治县县城一角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建立民族工作委员制、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政绩考核一体推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宣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纳入党员干部专题培训、全州“万名党员进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干部教育培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州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等进行专题学习30余次,全州各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次652期,培训13.2万余人次。
聚焦“强组织、建阵地、聚人心、固边疆”,深化边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廊建设,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促基层治理、促强边固防,实施“2152”优苗精培工程,大力培养“四个特别”好干部,配备135名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和专兼职民宗助理员、139名宗教工作重点村(社区)宗教干事、3600余名民族工作专兼职信息员,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到基层有人懂,相关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共筑精神家园,凝聚精神力量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近3年来常态化开展主题宣传宣讲7500余场,受众达150万余人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各级专家撰写和发表研讨论文近百篇。传承弘扬上世纪50年代《团结爱国公约》优良传统,倡导各族干部群众签订并践行《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现签名已达108.2万余人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所有学校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交融互鉴,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7个、教育示范学校34所、教育馆(室)10个、主题广场(公园)99个、理论研究机构15个和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哈尼古歌》在米兰世博会精彩亮相,反映边境地区直过民族拉祜族脱贫攻坚的舞剧《流芳》、民族舞剧《诺玛阿美》等一大批文艺精品走向全国,彝族海菜腔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闪亮登场。全州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牢固树立,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更加坚定。
共建美丽家园,推动共同发展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乡村振兴有力推进。截至2020年,7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79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91.3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布朗族、拉祜族等2个“直过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目前正致力于乡村振兴。元阳县“阿者科计划”获评“教育部第四届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典型项目”,入选央视纪录片《告别贫困》和《中国减贫密码》,被确立为全球旅游减贫的中国解决方案之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边三好”重要指示精神,接续有力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49个沿边行政村(社区)高质量建设成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905.43亿元提升到2023年的2889.42亿元,经济总量跃上全省第三位、全国30个自治州前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区域综合交通枢纽逐渐形成,目前除绿春县外全州其他12个县市已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150公里,高铁到州府、动车到边境,全州铁路里程916公里,覆盖7个县市;“智慧红河”建设成效明显,5G、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全面延伸,形成“市区深度覆盖、县城和乡镇重点区域全面覆盖、边远地区一网托底”的信息网络格局,水网、能源网逐步完善。开放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等园区为平台,引进魏桥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全力打造绿色铝精深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3个千亿级产业链和9个百亿级产业链,红河州在云南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地位日益凸显。城镇化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建成一批“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省域副中心、滇南中心城市定位更加清晰,引领作用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建成15个森林(湿地)公园,森林覆盖率达57.32%,红河州成为全国首个天然氧吧州。人民生活实现历史性跨越,2023年全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6%,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建成州一中等一批优质学校,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健康红河”行动深入实施,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共享和谐家园,促进“三交”共融
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制定出台《关于贯彻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动员民族地区未能升学的学生,到省州优质中职院校以及上海等东部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夏(冬)令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举办云南希望工程“阳光少年 共同成长”各族青少年公益夏令营和徐汇—红河首届“石榴花开汇红心”同心营,与新疆、西藏等12所小学结对开展“书信手拉手”活动,推进各族学生不仅在州内相互交流,同时与州外和东中部协作省区青少年开展交流,设立“红河州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金”,在全州各学校全面落实各族学生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共同学习生活。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制定出台《关于贯彻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实施方案》,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建立“蒙自建设者之家”和上海徐汇区、长宁区、江苏昆山等多个“红河娘家人、乡村蓝店”等综合性就业服务工作站,与江苏省扬州市、连云港市,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多地签订跨区域交往交流交融、互嵌式发展等合作协议,推动实现信息互通、平台共用、资源共享、共建共创,有序推进红河州各族群众与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民族地区和散居地区之间、城镇和乡村之间双向流动。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制定出台《关于贯彻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深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内涵,创新打造红河“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云上梯田·梦想红河”的金字招牌,依托“三千四百年”旅游文化名片,打造了“两国六目的地”等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旅游精品线路,让国内外游客在旅游中感悟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同时,体验富有地方特色的“红河元素”,“红河·一个最云南的地方”成为云南旅游新方向。2023年全州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7856.31万人次,同比增长14.15%,实现旅游接待总收入982.53亿元,同比增长31.54%。旅游景区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七进”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新增进景区、进园区、进医院、进新社会组织、进家庭等,还启动了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创建,重点打造以州府为中心辐射蒙自、个旧、开远、屏边的1个示范圈,边境沿线和滇越铁路沿线2个示范带,弥勒泸西“弥泸一体”、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3个示范联盟,以及10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全州“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和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正加快形成。全州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5个、示范单位7个;2个单位、6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3个、示范单位474个、教育基地3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18所、教育实践基地2个;州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3个、示范单位1306个、教育基地38个、示范家庭6726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32所、教育基地19个。
共创法治家园,治理民族事务
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进万家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州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和修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等自治条列和单行条例40余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健全民族政策法规动态评估和清理制度,对37个法规、11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民族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民族政策和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活动月”、民族节庆和群众赶集日等时机,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把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将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作为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安全的使命担当。健全完善州、县、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和风险快速反应机制以及“周分析、月调度、季联席”的分析研判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近年来,全州未发生过因民族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责任编辑 刘瑜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