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监督为人民 履职尽责担使命——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争创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以来,我收获了诸多感悟,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石,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和谐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罗金珠说。
近年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制度化、常态化,有形有感有效地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形成了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大理人大新实践。
2016年、2021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先后被命名为大理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开始,州人大常委会又乘势而上,全力以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依托人大立法 民族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州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民族立法和地方性法规立法共同发力,废、改、立、释、纂统筹推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州人大常委会已建立健全民族政策法规动态评估和调整制度,共制定单行条例15件,编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法规汇编》,初步构建起富有大理特色的民族地方法规体系。尤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立法为代表的民族立法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共有8件富有大理特色、以洱海苍山保护为代表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用法治建设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引领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8月,州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云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我们还在全州设立了16个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面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基础、队伍和能力建设。”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张梅说。
聚焦民族工作 人大监督持续深入推进
州人大常委会紧扣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贴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紧紧围绕民族地区“六大建设”的总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始终聚焦民族地区的发展、关注民族地区的民生,更加有力有效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在促进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中不断彰显人大作为。
张梅说:“州人大常委会切实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监督工作,确保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民族地区贯彻实施,推动民族地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18年起,州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了“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其中3次聚焦民族地区工业投资项目,1次聚焦民族地区综合交通建设,1次聚焦民族地区水利建设,1次聚焦民族地区乳业产业发展,1次聚焦民族地区文化旅游民宿管理工作,先进工作经验被列为云南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宣传典型。
2022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1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工作视察4次,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23次,切实解决了一批民族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困难问题,让全州各族群众真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发挥代表作用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建立健全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机制;州人大4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93名基层人大代表;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视察、检查、调研等监督活动,架起党委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桥梁……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突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作用,以高质量的代表履职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促进各级党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同时,通过教育培训让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每一位人大代表都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促进者、示范者。
截至目前,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全州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三年任务计划,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3个、“代表工作站”133个、“代表联络室”1127个、代表联络点16个,全州共建成人大代表活动阵地1289个,实现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覆盖,形成“家”“站”“室”纵向贯通、信息联通的新格局,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搭建了重要平台。常态化深入代表活动阵地、挂钩村等地开展走访慰问、政策法规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等各种活动,扎实有效做好民族团结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
突出人大特色 推动创建工作与机关建设深度融合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一把手”抓创建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推、人大系统共发力、职能委室具体干、干部职工一起上”的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优化工作方案,跟踪问效创建进展,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高位推进。
立足机关特点,坚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人大“四个机关”建设深度融合,与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职工之家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管理、涵养机关文化、促进机关团结有机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推动,一体落地见效,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助推机关建设,以机关建设成效检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
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谋划开展了民族英雄学习教育、民族团结共创共建、民族地区送医下乡、定点帮扶民情恳谈、民族工作专栏宣传5个品牌创建活动,有效丰富了机关创建工作活动载体,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张梅介绍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让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强化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紧密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聚焦聚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继续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融入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积极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创优提质。
(责任编辑 刘瑜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