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规律,深层洞悉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推进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所提出的科学理论指引和精准实践方略,是进一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安排,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充分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擘画了中华民族以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奋斗力量与美好愿景。在实践中,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这一战略部署安排,要着重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共同富裕体制机制、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体系、共有精神家园治理机制和生态文明补偿机制五个层面着力,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一、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治共同体建设
党的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本质特征,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性高度深入探究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中的民族问题,深刻把握世界民族问题的规律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提出了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科学理念与创新论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积累了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了中华民族不断走向凝聚力更高、包容度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开创了“世界之乱”下的“中国之治”。
但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到关键期,党的民族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西方国家利用所谓民族问题对我国遏制打压,变本加厉,反分裂斗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民族领域意识形态斗争仍然尖锐复杂,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的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影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因素仍然复杂多样,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互嵌式社会格局还有待进一步推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相对突出,实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仍旧任重而道远。”因此,必须要以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民族工作政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政治共同体建设。
从实践上,其一,要直面解决“四对关系”问题,即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之间的关系。其二,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纵深改革。其三,要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其四,要进一步锻造“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确保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
二、健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
进一步强化经济共同体建设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的逻辑必然。推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就是让各族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真切体会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的优越性,在不断提升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中不断增强自身的中华民族属性,在共创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中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的关键性物质力量。中国共产党人聚焦推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战略任务,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脱贫攻坚等一系列国家战略,推动各族群众同步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需要注意的是,囿于“两步走”非均衡增长的历史经济发展战略阶段性部署和少数民族主要聚居西部广大乡村地区的地理区域性限制所导致的东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体性与区位性发展相对滞后的客观状况依然存在。因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必须要大力强化经济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进一步推动经济共同体建设。
从实践上,其一,要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补齐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教育、信息化等短板,因地制宜地提升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高质量性。其二,要进一步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在生态友好、区域协调的高质量发展状态和过程的有机统一中,通过市场一体、区域协作、资源协同,推进东西部地区、城乡之间多产业深度融合、互助互惠、优势互补,深化区域协同发展,带动民族地区整体性经济发展。其三,要进一步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使民族地区能够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
三、健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体系,
进一步强化文化共同体建设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文明,是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文明,是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文明,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最深层的文化根基与支撑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坚定的文化自信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大创新论断。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这为新时代中华文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精神指针。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族群众迅速迈向信息化、城镇化及文化现代化的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与之相对应必然要重塑新的现代价值体系以防止社会转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扭曲和失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已实现了工业化的显著成就,同时,各类社会制度亦日趋完善。然而,在文化思想观念与精神形态层面,现代化进程仍处于一个深度调整与形塑的关键阶段。随着中国的持续发展,我们肩负着双重使命:既要实现国家的繁荣与富强,也要致力于建设一个崭新的社会秩序,因此,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要求思想文化、精神价值的重建,比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和实力实现思想文化、精神价值的重建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在此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坚定地走自己的现代化道路,探索并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更要积极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性文化建设方案。
从实践上,其一,要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中华文化自立自强,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其二,要坚持“两个结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守正创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三,要坚持中华文明的开放性,秉持开放包容,向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敞开怀抱、汲取滋养,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形成开放的现代文明体系。其四,坚持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守好文化根脉,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创造出既能熔铸古今、汇通中西,又能根治现代性弊病、解答全球性挑战的新的文化生命体。
四、健全共有精神家园治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社会共同体建设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精神支撑、情感寄托和心灵归宿的精神文化空间。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积淀和传承,深深扎根于中华文化这块沃土,深深植根于当代中华民族现实的生产生活实践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远大理想和中国当代共同理想为主题,以伟大民族精神为主干,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实践为沃土重构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完整体系。
伴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各族群众在城镇化、市场化快速推进的浪潮中,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对公平、法治的秩序诉求日益增强。过度市场化以及受到利益的驱使使得有些大众文化形成了过度“商业化”,甚至违背历史、违背现实,传播侵蚀社会精神的现象。一些影视作品为了制造卖点而出现大量的暴力镜头或者色情片段,不利于青年人的健康成长;还有一些作品肆意地篡改历史,让青少年对历史产生误解,助长“历史虚无主义”之风的蔓延。更有一些大众文化为了制造卖点,不断迎合低级趣味,以盈利为目标,不考虑文化传播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需要引起高度的警觉。
从实践上,其一,要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方向引导主流价值观念,坚定不移地倡导马克思主义,以科学思维不断武装头脑,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其二,着力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注重将民生、文化资源重点向农村、基层、欠发达民族地区倾斜,健全多层次、更加公平、覆盖面更广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服务质量及工作效果,构建人人享有、结构合理、可及性更强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充分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其三,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着力推进民族地区机会均等。以信息化为手段拓宽优质教育资源辐散渠道,弥合城乡基础教育差距、均衡地区间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公平;不断完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增加设施投入,以确保城市居民获得文化休闲空间。特别是在偏远地区,要切实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壮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实现资源公平分配,推动文化建设惠及全体群众,为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奠定基础,推动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生活情趣和价值理念上全面迈向现代化。
五、健全生态文明补偿机制,
进一步强化生态共同体建设
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我国许多大江大河上游都处于民族地区,因而成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生存家园的自然生态安全屏障区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性地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建设美丽中国” 等一系列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 新思想和新论断。同时,在科学阐发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发展关系基础上,提出了民族地区首先要在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边疆安全和生态安全担负首要责任的价值取向,为新时代生态共同体建设奠定了价值基础和实践导向。
着眼当前,从全国层面来看,各族群众对于生活品质及环境质量的追求正持续增强,对自然环境所能提供的公共生态产品之数量与质量亦抱有日益增长的期待。从民族地区的发展现状而言,民族地区既承担着弥补短板、追赶现代化步伐的“双重压力”,又肩负着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使命”。因此,进一步强化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于保障与改善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福祉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从实践上,其一,建立完善生态文明补偿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生态保护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确保补偿机制的有效运行,使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者依法得到合理补偿。其二,创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财政转移支付的经济手段调节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生态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使生态保护地区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例如,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奖励和支持,激励地方政府和群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工作。其三,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绿色特色产业,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绿色特色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绿色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同时,加大对绿色技术研发的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环保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绿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民族地区绿色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其四,推动建立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使生态产品和服务实现市场化定价,提高生态保护的经济效益。例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权交易市场等,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五,加强国际合作是生态文明补偿机制的全球视野。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生态环境问题。例如,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态保护能力,实现全球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24年度校级重大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路径研究》〈2024YNDXXJ35 〉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王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