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誓言践行使命,司法为民守护公正——记“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郁青

2025-07-17

2024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决定授予一批对初心使命矢志不渝、对理想信念坚定执着、对党和人民事业无比忠诚,作出突出成绩,充分展现了新时代离退休干部精神风貌的老同志“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此次全国获此殊荣的共450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郁青名列其中。郁青是怎样一个人,又走过一段怎样的司法人生?

亲历战乱投身革命,军校毕业进入司法战线

郁青,1927年出生在江苏宜兴县城(现宜兴市)的一户书香之家。祖父是位民族企业家,开办有宜兴耀宜电灯公司和三新旅社,非常重视教育。父亲延续家族传统,到了子女上学的年龄便将他们送进学校,希望孩子们将来做个有知识对国家有用之人。郁青上学后学习非常勤奋,门门功课成绩都很优秀。然而就在郁青一门心思学习之时,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当年11月攻占宜兴,祖父的企业在轰炸中被毁灭,为躲避战乱,一家三代人逃到乡下生活。抗日战争胜利后,郁青父亲在上海找了份工作,郁青也来到上海读书。1949年5月某天,正在家中读书的郁青听到“咚咚”的敲门声,打开门一看竟是久未见面的哥哥,十分惊喜,更让她惊喜的是哥哥穿着一身军装。细聊后得知哥哥郁群在暨南大学读书时,便投身学生运动,后来为了抗战到苏北参加了新四军,这次是随所在部队进驻上海。郁青曾在回忆那段往事时说:自己听了哥哥讲述的革命经历,心中顿时燃起一股要为即将成立的新中国奋斗的火苗。正是和哥哥这次见面,1949年6月,郁青听说位于南京的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开始在苏、沪、浙等地招生,便满怀对祖国未来的憧憬独自跑到南京报考,并以优异成绩被录取,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在校期间,郁青亲耳聆听了校长兼政委刘伯承上的课,以及邓小平等首长的报告,更加坚定了革命信念。

郁青年轻时留影

1950年,郁青从军政大学预科毕业,被分配到四川商业战线工作,不久,已是共青团员的她被组织调到设在重庆的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南分署检察班接受培训。1951年底培训结束,由于综合素质好,郁青被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南分署工作。工作期间她追求进步,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经组织严格考察,郁青光荣成为一名党员,当举起右手在党旗下宣誓那一刻,她立志做一名新中国合格的司法工作者,献身祖国司法事业。

从检察官到法官,努力践行公平正义司法为民

1954年,随着国家机构变动,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南分署撤销,人员分到西南地区各省市检察院工作,副检察长黄新远(后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挑选郁青等10人跟随他来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任职,从此郁青在云南扎下了根。在检察院工作期间,郁青先后担任过秘书、检察员、中层领导等职务,不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郁青工作期间留影

1966年,郁青先后被下放到师宗县和临沧市劳动。虽然来到农村,但郁青多年检察工作培养出的洞察力告诉自己,法律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种情况不会持久。在这种判断下,她辛苦劳动之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常常借助昏暗的灯光阅读到深夜。

年复一年,1975年全国司法战线形势有所好转,当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虽未恢复,但组织上鉴于郁青的工作能力,将她调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从检察系统到审判系统,虽都是政法战线,执行的都是国家统一的法律,但职责不同,郁青深知要当一名好法官,要做好审判工作自己必须从头学起。于是年近50岁的她一方面到档案室查阅以往审结的民事案例卷宗,从成功判例中汲取营养,一方面虚心向老法官请教,学习庭审经验,凭着这样一种认真精神,很快进入了法官角色。

郁青在作报告

1976年1月,民事审判庭接到一起久拖未决的案件——驻云南某部队一名军官提起诉讼,要与患有精神病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妻子离婚,在当年这种涉及军婚的案子特别敏感,因此一直没审结。院领导希望郁青尽快处理好此案。郁青接手后心情十分沉重,就男方而言,随军的妻子患病多年早送回了山西老家,其合理诉求应予支持;而就女方而言,如果判决离婚,她的权益和未来生活如何保障?怎样才能让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在法律框架下充满人情味,成为郁青重点思考的问题。为此,郁青决定和一位同事奔赴女方所住的山西省沁源县处理此案。当她和同事来到女方住的小山村,见到女方,看到她衣衫不整、目光呆滞,一个人住在破败不堪的窑洞里,郁青作为女人心里特别难受,但法官的理智告诉她,情感代替不了法律,患精神病的女方与丈夫分居多年,感情确已无法继续维持。

村里很多人一听说女方的军官丈夫要和她离婚,纷纷骂男方负心汉,这对郁青的压力很大。随后郁青和同事每天都往村里跑,耐心做女方亲属的工作,给村干部和村民们宣讲法律知识,与各方面进行协调,常常从早忙到晚。俗话说人心换人心,经过一个多星期努力,女方亲属和村里人见远道而来的郁青他们不是简单一判了事,而是真心为女方以后生活着想,都打通了思想,村里答应帮女方修缮窑洞改善居住条件,女方亲属也同意了郁青他们提出的离婚后女方生活照料、看病、子女抚养、探视等善后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确定了监护人。就此,这起多年悬而未决的离婚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郁青和同事离开村子那天,女方亲属和许多村民特地将两人送到村口,女方亲属拉着郁青的手表示:你们不远万里到村里处理这件事,我们一定会不负所托照顾好自己的亲人。

自从担任民事审判庭庭长,类似的疑难案件郁青处理了很多,她一直将恪守法律底线、践行公平正义、办好每一件案子、处理好每一起纠纷,作为办案准则。她总结说:“民事案件审理工作有它的特殊性,不但要依法行事,还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这样才能依法审理好每起案子,取得当事双方都能接受的效果。”日常工作中,郁青作为庭长,对庭内法官制作的裁判文书,不仅字斟句酌地审看,还会查看案件卷宗总体把关,她告诉每位法官:每份裁判文书虽是你们个人拟定的,但代表的是法院和国家法律的公平正义,我们办理过的每起案件都要成为铁案,经得住考验。

离而不休牢记誓言,普法路上不待扬鞭自奋蹄

1983年,郁青告别奋战了几十年的司法工作正式离休。虽然离开了司法一线,但她不忘入党时立下的誓言,主动走上了义务普法宣传、为百姓解答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之路,先后担任了昆明市普法宣讲员、云南老年报社法律咨询顾问等社会工作。在云南老年报社工作期间,每星期一、三上午都到报社接待读者咨询,老年报读者都是各层次、各年龄段的老人,有的咨询问题郁青一解答就能听明白,有些年龄大的、耳背的,一个问题郁青需要解答好几次才能听明白,每当遇到这种情况郁青都面带微笑耐心对待,直至对方听清楚为止。

郁青离休前留影

来咨询的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难题,通常都牵扯到两三代人、多个家庭,诸如赡养、再婚、遗产继承等,有着多年民事审判经验的郁青见过很多法律上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判案,因此她清楚对这类咨询必须权衡整体利益、有针对性地给出法律建议。于是除了老年人被逼得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恶行,郁青会为其写诉状,帮老人依法维权外,其他方面的纠纷她都主张和为贵,以“看淡过往恩怨、珍惜晚年安宁”为理念处理咨询。一次一位银行退休的老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引起三个子女不满,子女们要通过法律解决,老人十分困扰,来找郁青咨询如何解决。郁青耐心听完老人处理这件事的过程,建议他认真看一下自己写的遗产分配方案是否周全,然后给每个孩子都写封信,先回顾一家人以前充满亲情的美好时光,再坦率告诉他们自己如此分配的出发点来自养老忧虑,用这种方式争取孩子们的理解。老人听了郁青的建议,回去发现分配方案确有欠考虑之处,便及时做了调整并诚恳地写信告诉了子女。如此操作,老人真挚的沟通平息了一场家庭成员可能对簿公堂的风波。郁青90岁后,报社考虑她年事已高,往返多有不便,动员她卸下了接待法律咨询的重任,可郁青心中仍放心不下,便把家里电话留下,通过电话为老年人提供帮助,一直持续到近些年,为众多家庭圆满解决了纠纷,仅老年人再婚问题,就帮40多个家庭排除各种阻碍开启了新生活。

郁青在看报纸

除了义务法律咨询外,郁青还经常走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许多机关企业、学校街道都留下了她通俗生动的讲解、不知疲惫的身影,年过九旬后她还到云南省女子戒毒所结合自己的经历以《我与祖国的故事》为题给戒毒人员作报告,希望她们从自己的成长过程中获得正能量,唤起对美好生活的希望,从此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云南高院有关领导看望郁青

郁青这些所作所为,没人要求、没人督促,只是自己内心深处一名共产党员的强烈责任感使然。她的付出也得到了党和社会的肯定,先后被评为“云南省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个人”“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多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12月又荣获“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这些都是对她不待扬鞭自奋蹄、老有所为的最好褒奖。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郁青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是我们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对法治中国建设,我充满信心。如今新中国已风雨兼程走过75年,看到祖国日益繁荣富强,我由衷高兴,今后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我还要为司法工作尽绵薄之力。”

(责任编辑 刘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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