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三个定位”:云南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十年实践与成效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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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民族众多、语言文字资源丰富。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提出三个定位:“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十年来,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三个定位”要求贯穿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实践中,推进了云南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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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双语宣讲 龚传洪 摄

一、加快民族语文工作转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一)翻译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一是双语宣讲强党音,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共识。近年来,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先后赴全省12个州(市)16个县(区)共开展了20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双语宣讲,涉及全省10余个民族,共计1100多名各族群众聆听了宣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双语翻译强普法,服务法治化建设。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翻译农村科普知识图书达98部,让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在云南民族地区落地生根。

(二)助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一是开展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研究项目。组织撰写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辅助读本《云南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研究》,辅助少数民族学好国家通用语。二是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抽样调查,形成《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抽样调查报告》,为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开展边境幸福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赴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开展边境地区民族语言及国家通用语言使用情况调研并撰写报告,助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一是充实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截至2025年9月底,已采集全省22个少数民族的语言数据。二是研发“云南少数民族语言传承保护智能有声电子词典移动平台”,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随时随地学习国家通用语,并为需要使用民族语的人群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字文献整理数字化抢救保护。深入民间采集《凤凰记》《丁郎刻木》等珍贵民族文字文献典籍80余部,数据量超200G,图片计20000多幅,拓展并丰富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具体内容和实践。

(四)实施民族语言文化抢救保护工程

十年来,依托云南民族文化教育专项项目的实施,开展了民族语言文字文献翻译、语言文化基础研究等工作。一是阐释文化认同,筑牢精神纽带。整理出版《汉族题材云南少数民族古籍译注》丛书和《云南少数民族中华文化认同文献典藏》丛书,收录了彝、白、傣、苗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献40余部。这些文献是汉族与云南少数民族历史上长期交往交流的重要见证,是汉文化和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深度交融的结晶。二是挖掘民族传统内涵,传承文化瑰宝。先后出版项目成果《云南彝族口传经典文学选译》《纳西族口传经典“增琚”集》《哈尼族婚俗歌》等图书60余部,在抢救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五)培养民族语文翻译人才

一是举办民族语文翻译人才培训班。2017年以来,连续举办“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保护骨干人才培训班”,不断提升各级民族语文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开展云南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工作。2020年以来,连续开展彝语、白语、哈尼语、壮语等12个语种考生的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为培养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双语文翻译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开展民族语文翻译职称评审。十年来,积极开展民族语文翻译职称评审,涉及傣、佤、景颇、藏、彝等十余个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有效提高了民族语文翻译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六)努力推进民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一是为规范新词术语定标准,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规范了民族文字的使用。二是监督指导社会用字,规范文字使用。针对个别地区存在的民族文字社会应用不规范现象,先后派出工作人员赴各州市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对照标语、标牌、标识及印章等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三是加强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的动态监测。近年来注意加强对自媒体涉民族语文应用情况的动态监测,对规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提高民族语文社会应用规范化水平。四是严把出版物审读关,认真协助开展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民族文字使用规范审核,先后完成了《宗教事务条例》等读物的审核工作,涉及全省18个文种,确保了民族文字的规范使用。

这些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了民族团结和谐,巩固了边疆繁荣稳定。

二、努力增强绿色环保意识,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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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傣族长诗选译》丛书 何林富 摄

(一)挖掘生态智慧,传承绿色理念

云南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留下了丰富的精神文化资源,反映了各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念。近年来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积极探索少数民族口传文化中的生态知识和生态智慧。一是参与“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2022年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口头传统与生态文明启示录丛书”,负责撰写《摩梭达巴经与小凉山泸沽湖生态文明》,探讨摩梭达巴经中的生态认知体系、生态利用体系、生态信仰体系,以及摩梭人生态观。二是主持2020年滇西北文化生态研究中心开放项目“摩梭达巴文化与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发表项目成果《论摩梭人的传统生态信仰体系和生态价值》等。为挖掘和弘扬民族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观念,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自然资源互促共进作出了积极探索。

(二)讲好生态故事,增强环保意识

一是围绕2020年野生亚洲象跨越大半个云南北上南归的温暖之旅,撰写文章《“象往”的地方 美好的家园——云南各族群众合力保护亚洲象》被国家民委评为“践行正确民族观典型案例”,入选《正确民族观实践典型案例汇编》,将云南人与大象和谐共处的感人故事在全国推广宣传。二是翻译出版儿童生态文学读本,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表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培养善良、正直、勇敢的品性,潜移默化地将生态观植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让他们学会平等地看待自然万物,学会尊重和善待每一个生命,寄寓对中国生态社会发展的期望。

(三)搞好生态宣传,凝聚保护合力

一是2021年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参与指导由云南广播电视台、共青团云南省委联合出品的10集系列短视频《口述云南·生态篇》关于高原湖泊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保护方面的内容。二是在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让中国更美丽》节目中,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派出专业人员参加民族语演唱,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歌曲传唱征集活动中获奖,积极发挥民族语言文化功能,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三、扩大民族语文对外宣传,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助力

(一)积极开发双语文文化产品

当前,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境外音像制品通过抖音、快手、微信、微博、小红书等热门网络平台大量涌入,在带来多元文化的同时,也对我国文化安全构成挑战。2024年以来,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积极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文化产品,向国内外宣传展示我国民族文化。目前已制作完成哈尼、苗、佤、景颇、拉祜等9个语种的短视频、宣传片等双语文文化产品187个,并通过“云南民语”公众号、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网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不仅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也展示了中华文化。

(二)讲好中国故事,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

一是双语文翻译取得丰硕成果,十年来,完成双语文图书翻译223部,这些翻译著作的出版,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展示了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和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二是出版《中国傣族长诗选译》丛书,收录《孟拉王子》《占达罕》等长诗20多部,展现了我国西南地区各民族与南亚东南亚各民族间深厚的历史联系和文化渊源,为夯实和谐区域民族关系提供了历史支撑和文化滋养。三是翻译出版《瑶族信歌译注》,收录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各地瑶族同胞友好往来的信歌35篇,促进了文化交流。四是开展边境地区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口岸经济交流中的语言使用情况等研究,积极服务于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三)研制民族文字字符编码国际标准,维护国际标准话语权

协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云南民族大学、红河州金平县民族宗教局,以及国家和省标准化研究有关部门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基础研究和软件研发,研制完成《傣皓文编码方案》,并提交2025年6月在日本新潟召开的ISO/IECJTC1/SC2第30次会议和SC/WG2第72次国际会议,为维护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知识产权,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搞好社会翻译服务,促进边疆治理

十年来,应司法部门请求,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的彝、苗、傣、傈僳、拉祜等民语专家协助省内外公检法部门积极开展民族语司法翻译服务,为相关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这些服务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确保了少数民族当事人能清晰表达诉求、充分享受法律权利,也帮助司法人员准确掌握案件关键信息,有效避免因语言表述不精准导致的司法误解,为司法活动的规范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实语言支撑。

十年砥砺,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紧扣“三个定位”,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从“保护传承”推向“服务大局”新高度——既守护了民族语言文字基因,又以双语宣讲、翻译服务、生态阐释等实践,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国家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

(撰稿人:祁文秀、何林富、熊朝兰、龚传洪、赵蔚雯) 

(责任编辑 刘瑜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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