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 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
2026-05-15
作者:
文 /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曾姝妤
来源:
《今日民族》2026年第4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以及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同时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既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从法治的各环节着手,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的职责,引导各地陆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立法工作。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明确规定立法应当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意蕴和相关要求,有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法,促进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转型。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一是国家层面完善优化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支撑,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为补充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要结合法律实施情况持续完善现有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优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制度,对各民族地区分散式、点状式的法律规范予以动态整合,增强国家层面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为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稳定、统一的制度环境。
二是各地及时调整民族工作领域法规。为落实中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各地相继出台了以“促进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或单行条例,如《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各地方要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根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神实质与具体要求,及时梳理并修改相关法规的内容表述,适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地方实践及优秀经验转化为规范条文,提升民族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适配性。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的各项要求融入法律体系,为实现民族平等和公平正义奠定良法基础,推动各族人民群众实现认知统一以及形成归属感、信念感。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民族事务依法处理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确保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巩固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的关键环节。只有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社会治理,才能让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各项制度在法治框架下不偏不倚地运行。同时,新时代各族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依法行政的期待也日益提升。
一是要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素养。各地区尤其是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干部要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等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解决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问题,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实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处理好民族地区习惯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在执法实践中推动实现民族平等和公平正义。
二是要完善民族事务风险防范与治理机制。健全民族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分层级的预防排查与应急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涉及民族因素的风险隐患监测,加强对宗教活动等事务的依法管理,引导各族人民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序开展民族活动,让制度机制转化为实践行动;强化数字赋能民族事务治理,构建数智化执法应用平台,整合汇聚司法行政部门、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等多方信息数据与执法力量,提升各部门间的联动协同,高效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相关事务,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三、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增强各族群众法治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法律实施的核心部分,对实现民族平等与社会稳定有重要作用,关乎各族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获得感。要以透明性彰显司法公信力、以人民性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正义性筑牢法治根基,构建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纠纷化解新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民族矛盾风险,更有力地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民族基础。
一是发挥公正裁判的价值引导作用。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行为有正向的引领示范作用,要以公正裁判回应各族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纠正违法或不当行为,保证各族人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增强各族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期待。此外,要在司法裁判文书中凸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理念,有效发挥司法裁判在引领社会主流意识方面的作用,以充分的民族认同推动各族人民提升司法正义感。
二是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件。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维护民族团结、彰显法治权威。对各类涉及民族因素的案件纠纷,要在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的前提下依法审理,并保障各民族公民在诉讼中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要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借鉴参考云南大理“金花调解”模式、内蒙古通过“马背法庭”巡回审判等优秀经验,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边疆民族地区平安建设为主线,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特点,依法处理和化解纠纷,维护民族团结。
三是优化民族地区司法服务资源配置。司法服务资源要适当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加强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注重各民族地方尤其是基层偏远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推行线上立案、数字庭审等新型司法服务,提升民族地区的司法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鼓励优秀法律人才到民族地区的司法系统工作发展,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司法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与素养,充实民族地方司法机构的人才力量。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地区长治久安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让各族群众自觉践行全民守法要求,营造新时代促进民族团结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要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不同地区可以结合各自民族地方特色、风俗习惯等策划民族团结专题普法活动,到各族群众中讲解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充实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心。
二是要采取各族人民群众易接受的普法形式。鼓励民族地区法律从业人员参与普法工作;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庆典宣传法律知识,深度融合民族地方特色,生动演绎法律条文,使普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以法治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三是要加强新技术新媒体普法。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制作、传播体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普法作品,借助以案释法短视频、直播普法等形式推动形成“指尖普法”模式,营造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和谐网络环境。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普法账号,打通各类媒体官方账号的联结,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互动性、服务性,为普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知识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刘瑜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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