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云南民族古籍档案的时代价值和开发前景
2026-05-25
作者:
李自会
来源:
《今日民族》2026年第4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古籍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述古籍工作对传承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增进“五个认同”的重要性,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古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云南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浩如烟海的古籍档案,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的背景下,重新审视云南民族古籍档案的时代价值,探索其在新时代的应用前景,对于推动民族古籍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云南民族古籍档案的时代价值
云南民族古籍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过程的重要实证,也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深厚滋养。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高度,做好云南民族古籍档案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
(一)天下一统的实证——云南民族古籍档案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内蒙古大学蒙古文古籍展阅室时强调,“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云南民族古籍卷帙浩繁、形态多样,承载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记忆,见证了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进程。傣族的《泐史》《沙萨纳芒鉴》、彝族的《西南彝志》《彝族源流》等古籍对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辽阔疆域的记载,苗族、哈尼族、佤族、拉祜族等18个民族创世史诗和神话对多民族同根同源的叙述,民族古籍文献《西厢记》《董永记》《梁山伯与祝英台》《唐僧取经记》等对中原文化的吸收,生动呈现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在云南的形成和发展。深挖各民族古籍的丰富内涵,能够用历史说话、用文字发声,有力证明各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发展整体进程的历史必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丰富的历史支撑和文化滋养。
(二)中华文脉的赓续——云南民族古籍档案是传承多元一体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国家版本馆时强调,“留下来的这些瑰宝一定要千方百计呵护好、珍惜好,把我们这个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继续传承下去”。调研了解,云南有彝文、傣文、纳西东巴文、藏文、傈僳族音节文字等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0万余册(卷),少数民族口传古籍4万余种,记录了各民族在语言文学、历史哲学、天文历法、医药卫生、生产工艺、民俗艺术等方面的卓越智慧与创造,印证了中原文化与边地文化兼收并蓄、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的历史史实,极大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是中华文明绵延不绝、中华文化枝繁干壮的有力实证,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的重要瑰宝。推进各民族古籍保护传承,能够弘扬蕴含其中跨越时空、富有永恒魅力的思想精华,有效守护中华文脉的云南篇章,助力中华文化薪火相传、历久弥新。
(三)文旅融合的彰显——云南民族古籍档案是服务“旅居云南”建设的重要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云南民族古籍蕴含丰富的人文精神、价值理念、传统知识,是将云南从“风景旅居”升维成“文明旅居”的重要载体。东巴古籍涵括了哲学、文学、天文、地理、绘画、舞蹈、音乐、农业、医药等内容,是纳西族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成为丽江等地文旅融合的核心“IP”资源;在贝叶经上刻录下的医药常识,是傣医学形成发展的重要起源,让西双版纳的旅游与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哈尼古歌中关于立体农业体系的记载,反映了哈尼族对于天体自然、农耕历法和生产技能的认识,具有历史学、民族学、生态学等多重价值,成为绘就哈尼梯田旅游盛景的文化基石。加强云南民族古籍档案活化利用,能够有效提供旅居地的历史纵深和文化厚度,提升旅居者的文化体验和精神共鸣,实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良性循环。
(四)民心相通的维系——云南民族古籍档案是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相亲在于心相通”,强调“搭建更多人文交流的桥梁,鼓励各国民众,共同做中外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的促进者”。云南有多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与境外民族语言相通、文化相近、习俗相似,跨境民族的古籍,是与周边国家历史文化联系悠久而紧密的实证,也是增进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的有效载体。西双版纳等地的贝叶经,在文字、内容、形式上与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流布的贝叶经同属一个文化体系,共同记载了南传佛教经典、天文历法、文学史诗和医药知识;彝文古籍中的《指路经》等迁徙史诗,其记载的迁徙路线和文化符号,与越南、老挝、泰国等地的彝语支民族的口传历史和仪式典籍存在诸多关联;傣文医药典籍《档哈雅》和天文历法《胡腊》(星占),其病理认知、药材配方、节气划分和占卜方法,在泰国北部、缅甸掸邦的民间实践中广泛流传与应用,如今泰国清莱皇家大学传统学院的学生多次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进行交流实习。做好民族古籍工作,能够有效传播共享的文化记忆、拓宽民心相通的文化路径,让与周边国家的交流联系扎根于相似的历史文化土壤中,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提供更稳固、更持久的文化基础。
二、新时代云南民族古籍档案的应用前景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支持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利用。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云南民族古籍档案工作应聚焦“体系化、时代化、活态化、制度化”四个维度,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下更好发挥其时代价值。
(一)体系化建设:夯实民族古籍档案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基础。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引导。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纳入“十五五”时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纳入文旅融合和“旅居云南”建设相关规划、计划,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协同效应。二是全面开展普查打牢基础。普查登记、摸清家底是民族古籍档案的基础性、根本性、源头性工作。当前,云南仍有大量民族古籍散存于民间,包括民间传习所、民间收藏机构及私人收藏者、传承人及其后代、寺庙等,存藏点分散。可组织开展全方位、系统性的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云南民族古籍档案的种类、数量、分布、内容提要、存藏条件等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打牢基础。三是整合各类资源拓展路径。整合全省各收藏机构、研究机构、高校图书馆的民族古籍数字资源,打破“数据孤岛”,建设统一的检索平台和发布平台。加强与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版本馆等国家级机构的合作,实现跨机构联合发布。探索“数字古籍+知识图谱”的技术路径,对古籍内容进行深度标引和知识关联,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二)时代化重构:放大民族古籍档案中的新时代价值。一是突出“增进共同性”的鲜明导向。“让少数民族古籍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资源”是新时代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目标所在、价值所在、意义所在。古籍档案工作可改变以往按民族、按学科分散整理的模式,围绕“中华文化认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主题,对云南民族古籍进行系统性、专题化梳理,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书系》《云南少数民族中华文化认同文献典藏》等图书编纂出版,助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二是突出“多元一体、美美与共”的工作取向。加强各民族古籍档案的抢救性挖掘与保护,持续开展征集、翻译、出版等工作,建设一批民族古籍保护示范点。对散存于民间、面临损毁风险的民族古籍,应加大征集力度,对已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81部民族古籍,制定“一籍一策”修复方案,优先开展修复工作,可借鉴纳西东巴古籍“夹接修复法”的成功经验,针对不同材质、不同破损类型的古籍,探索建立民族古籍修复技术标准体系。优化提升数字化保护水平,探索建立全省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工作指导协调机制,加强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资源汇聚共享。
(三)活态化利用:推动民族古籍融入当代社会生活。一是打造“古籍+文旅”融合品牌。依托云南丰富的旅游资源,在丽江、西双版纳、大理、红河等地区打造民族古籍主题旅游线路。在丽江东巴文化研究院、西双版纳贝叶经博物馆等场所建设古籍沉浸式体验馆,运用AR/VR技术还原古籍记载的仪式场景和生产生活。借鉴石林县依托《阿诗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的经验,推动更多民族古籍IP的文旅转化,让游客在体验中感知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二是打造“古籍+生态”发展品牌。云南少数民族古籍蕴含丰富的生态知识、生态理念,是各民族先民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百科全书”。可构建“智慧溯源”内容体系,系统整理各民族古籍中的生态哲学与资源管理经验,编纂“云南民族古籍生态智慧丛书”,挖掘“神山圣湖”“轮歇耕作”等传统实践对当代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的启示价值,形成可传播、可转化的生态文化IP。三是加强古籍档案资源开放共享,提炼精选一批凸显中华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以民族古籍为素材,开发文创产品、动漫游戏、数字藏品,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惠及更多群众。支持将《目瑙斋瓦》《牡帕密帕》等民族古籍改编为舞台剧、影视作品,运用现代艺术语言讲述古籍中的大一统故事。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古籍展”,更好发挥“铸牢”宣传教育的古籍作用。
(四)制度化保障:健全民族古籍档案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民族、文旅、教育、档案、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民族古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民族古籍档案的保护、研究、利用工作。各州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省、州市、县三级联动的组织体系。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可参照四川、贵州、广西等地做法,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民族古籍档案工作的投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捐赠、企业赞助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古籍档案工作。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具备古典文献学、档案学与图书馆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学等方面学科优势的高校开设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保护、翻译、整理、研究、出版等相关课程,鼓励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有条件的院校设立民文古籍与汉文古籍兼修的古文献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少数民族古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在项目、资金等方面对传承人带徒授艺给予倾斜支持。定期举办民族古籍修复、翻译、研究等专业培训班,提升在职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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