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政治担当谱写曲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纪实
2026-01-12
作者:
文 · 图 / 曲靖市民族宗教委
来源:
《今日民族》2025年第11期
曲靖,地处乌蒙之巅,作为珠江源头第一城、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素有“滇黔锁钥”“云南咽喉”之称,是中原文化与西南各民族文化融合荟萃及爨文化的发祥之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曲靖市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全方位各方面,融入“云南副中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持续推动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坚决从政治高度来谋划。把示范区建设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统揽性举措,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位推动“一盘棋”谋划、对标对表“全方位”纳入、制度建设“长效化”推进。

“我身边的法治故事” 宣讲
坚决从政治责任来部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各级巡察、政绩考核,作为曲靖市“十四五”规划和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层层压紧压实示范区建设政治责任。
坚决从政治担当来推进。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委员制和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健全完善任务分解、统筹调度、督查督办、考核评价闭环工作体系,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协同推进、各部门通力协作的整体联动工作网,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十年来,市委、市政府旗帜鲜明地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探索了“以高质量发展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更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建设曲靖实践。2024年曲靖市、麒麟区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其余8个县(市、区)全部创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成199个省级示范单位,命名537个市级示范单位;16个集体、12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马龙区旅居村—土瓜冲村
二、立体多维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持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强化教育“凝心”。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和学校阵地,开展巾帼、青年、乡贤等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10万余场次,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增进认同“铸魂”。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148万元,完成省级民族文化项目96个,创作出《爨碑传奇》《石榴花红》《笙之恋》等一批文化精品。深入挖掘珠江源文化、爨文化、红色文化中蕴含的优秀基因和时代价值,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推出11条市级红色文化示范线路,广泛宣传阐释各民族团结基因、奋进精神。将“爨”元素、“珠江源头”“麒麟仙子”等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城乡视觉形象工程,宣发1.3万余条公益广告,建成2200个主题公园(广场),深植中华文化根脉。
营造氛围“塑形”。组建“珠源石榴红”宣讲团,构建“珠源石榴红”宣传矩阵,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互联网+融媒体+大数据”行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演出6000余场(次),10万余人参加“同谱民族团结曲、共唱珠源和谐歌”知识测试,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在《曲靖日报》以及曲靖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官媒网络等开设专版、专刊、专栏,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坚定“五个认同”。
十年来,建成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5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实践基地)、1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34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市“四馆、一站、一中心”全部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乡镇(街道)独立文化站设置率达10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98%。
三、更加注重发展质效,不断加快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
着力补齐短板。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社会扶贫、沪滇扶贫协作的大扶贫格局,整合各级资金781.83亿元,实施各类项目1.58万个,打造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示范点230个,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每年财政支出78%以上投入民生领域,重点实施“310”工程(即办好10件民生实事,开展10个专项行动,实施10个重点产业项目),统筹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健全多层次、更加公平、覆盖面更广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三联三争”机制,推选“五面红旗村(社区)”6810个,建成“绿币爱心超市”1181个,服务群众185万人次。
加快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先后打造了1个国家级、3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连续三年荣膺“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称号,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打造乡村振兴“1443”曲靖模式,罗平云上花乡被确定为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实践交流基地,陆良荷花里入选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典型案例,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经验入选商务部典型案例,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均衡性全面增强。
厚植生态底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守护长江上游、珠江源头生态保护的责任担当,推进“同饮一江水、共护珠源美”行动,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南盘江及北盘江综合治理、美丽曲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绿美项目2153个,打造省级绿美标杆典型76个,33条(个)河湖入选全省美丽河湖,数量居全省第一,各族群众幸福家园变美丽、更宜居。
十年来,曲靖市各族群众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全市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3个贫困民族乡和58个贫困行政村、394个贫困民族自然村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兑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全市经济发展高速腾飞、民生福祉显著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曲靖实践,营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相亲相爱的浓厚氛围
促进各民族在空间上的“融”。以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抓手,构建“一主一副、多点支撑、四廊联动”城镇空间布局,全面推动“麒麟—沾益—马龙”一体化发展,在国土空间布局全域化、产业发展协同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统筹推进,一体化构筑现代基础网络。中心城区成为104.6万各族群众大融居的共有家园,建成461个易地搬迁点,集中安置各族群众19.3万人,形成“插花式”安置、“精准化”管理、“人文化”关怀、“兜底式”保障的易地搬迁互嵌共融模式,全国最大、搬迁人口(8.2万人)最多的会泽县城集中安置区典型经验编入国家层面案例。
促进各民族在经济社会上的“联”。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主动承接东中部地区优质产业转移,促进东西部生产要素大流动,以投资兴业促各民族互嵌发展,深入开展“产、城、园”联创共建,打造促就业、促增收、促团结的“三联三促”品牌。产业和园区经济的飞速发展,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煤电、高原特色农业等产业成为解决就业、带动增收、促进交融、增进团结的重要平台,各族群众实现了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深化沪滇协作,累计争取协作资金11.97亿元,实施帮扶项目448个,各族群众通过产业发展与国内大市场紧密相连。开展东西部劳务精准对接服务行动,2024年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229.4万人。促进各民族在文化情感上的“同”。广泛开展“石榴红夏(冬)令营”“同心营”“结对子”“手拉手”等系列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实施“组团式”教育帮扶、人才帮扶行动,全国28个省(区、市)近2万名各族学生到曲靖就学,仅会泽一县就为云南各地输出30余位优秀校长。聚焦“邻里曲靖”“清凉曲靖”等5大业态,开展“双招双联三走进五比拼”行动,着力打造“珠江源头·旅居曲靖”品牌,擦亮“旅居之乡·互嵌共融”名片,推出5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旅游线路,举办罗平马拉松、明星演唱会、油菜花节、音乐节、荷花节、火把节、美食节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系列文体旅赛事、节庆活动,“魅力曲靖”“好在曲靖”火爆出圈。

麒麟区举办万人签名活动
十年来,曲靖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构建了全市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大融合、大团结的格局,形成了各族群众亲密无间地交往、畅通无阻地交流、自然而然地交融的生动局面。连续多年获评“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每年数十万来自全国各地“外地客”变成了“自家人”。
五、强化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机制。以建设平安曲靖、法治曲靖为载体,将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治建设“1+3”规划体系、法治责任“1+3”制度体系和法治创建“1+3”指标体系,融入《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征求立法意见及反馈工作办法》等4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机制,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创新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建引领、城乡一体、条块协同、精准服务的党建引领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新模式,选派1188名职级干部和专业人才下沉乡镇(街道),向村(社区)全覆盖选派基层治理工作队员5114名,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下倾。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社会治理中心,设立民族事务“一站式”服务窗口,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涉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纳入基层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定制开发曲靖市域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筑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屏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命案防控“6+2”专项行动,推行“334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创新实施“蜂巢、蜂眼、蜂蜜”工程,在1677个村(社区)划分三级网格25677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14936名,大力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面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构建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调解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同步监测监管、分析研判、重大风险评估、网络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十年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得到全面落实,科技赋能、网格管理的“平安网”进一步织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族公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的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法治曲靖、平安曲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政通人和、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风正帆悬,征程再启。曲靖市各族干部群众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曲靖实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 刘瑜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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