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宗教工作:宗教管理的“迪庆特色”
如果你是一位宗教神职人员,只要是60岁以上,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医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如果你是18岁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均可以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寺管会成员和宗教代表人士还有生活补贴。
这是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社区化管理新体系的措施之一。
迪庆州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扶持项目和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全力支持寺院硬件设施建设,仅噶丹•松赞林寺扎仓大殿重建、僧舍改造、水电路改造提升等项目就投入近2亿元。目前全州绝大多数寺院和宗教活动点实现“三通三进”,即通路、通水、通电和报刊、广播、电视进寺院。同时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居安而不思乱,与普通群众一道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大殿重修、僧舍改造、修建厨房等方面给予了很多支持和帮助,每个僧人都有医疗、低保和养老保险,僧人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我们对党和政府充满了感恩之情。”噶丹•松赞林寺民管会常务副主任丹春培楚说。
这个以藏族为主,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文化交融的地方,如何建立藏传佛教寺院管理长效机制,让藏传佛教僧人在民族团结中发挥作用?迪庆州宗教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迪庆特色”的路子。
迪庆,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也是全国民族成分最多的藏族自治州之一,居住着藏、傈僳、纳西、白、彝、回、苗、怒、普米等25个民族,千人以上的世居民族有9个,全州总人口40.8万人,其中户籍管理人口36.42万人中少数民族有32.30万人,占总人口的88.68%。
迪庆境内有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全州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649个,教职人员2999人,信教群众14.1万人,占全州总人数的34.6%。其中,藏传佛教寺院有23座,教职人员2340名,并且有“一村多教,一户多信”的宗教信仰特征。
特殊的宗教州情特点,决定了迪庆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特别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按照中央“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方针,迪庆州宗教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迪庆特色”的路子,始终做到活力不减和亮点频现。特别是藏传佛教寺院有效管理成为全国藏传佛教寺院管理的新典范。
创新藏传佛教寺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迪庆州在全国率先实行寺院管理局管理模式,根据寺院规模和管理难度,全州共设立2个县处级机构和9个乡科级机构,管理机构进寺院,干部长期驻寺院,重点寺院派驻警务派出所。建立了州、县(市)、乡三级党政主要领导联系23座藏传佛教寺院的结对机制,并对驻寺活佛等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一对一”挂钩联系。州、县(市)、乡增配了分管维稳和民宗工作的专职副书记,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州29个乡镇均配备了专职的统战委员和民族宗教干事,任务较重的村组配备有信息员,形成了州、县(市)、乡、村分级负责制。对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建档立卡,一寺一册、一人一表,逐步形成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信息化、精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平台,实现了全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无死角空白点,形成了寺院和僧尼无漏管、交叉式和网格化管理新机制。
形成藏传佛教寺院法治化管理新格局
近年来,迪庆州宗教领域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有力地推动了藏传佛教寺院管理从政策实施向法治化转变。为努力推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还制定出台了《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迪庆州宗教活动管理办法》《迪庆州露天宗教造像管理办法》《关于正确处理“杰千修丹”护法神供废问题的意见》《迪庆州基督教教堂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纲领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政策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相配套的具有迪庆特色的宗教政策法规体系。同时,依托每年开展的“千促”活动、主题教育活动、敏感节点驻寺活动和6月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到全州寺观教堂开展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升宗教界人士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年有5000多人次的僧尼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迪庆州还针对藏传佛教广大僧尼开展以“出家守法戒、修行利国民”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教育广大僧尼做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和守法戒的出家人。迪庆州民宗委主任肖武表示,“通过多年来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角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寺院僧尼的爱国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明显增强,确保了在全州范围内无法外之寺、法外之僧、法外之人。”
建立藏传佛教寺院规范化管理新典范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建立健全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实行僧尼双户籍管理制度、活佛转世管理制度、僧尼出入境管理制度、学经班管理制度、重大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宗教场所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寺院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和谐、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创建标准,以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平安寺院”“文明寺院”等创建活动为抓手,隆重表彰奖励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集体和个人,全州共有17个寺观教堂以及20余位宗教教职人员被中央、省、州各级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迪庆藏传佛教界僧尼也积极发挥宗教正能量,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如东竹林寺原堪布次里旺堆格西义务修建通村桥梁,松赞林寺寺管会成员拉茸格勒喇嘛创办仁安幼儿园等义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许。